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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鞅

说到商鞅,首先最容易想到的一定就是商鞅变法了,商鞅变法对于战国时期的秦国来说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,因为商鞅变法才让秦国走上了强国之路,才给后来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很坚实的基础。商鞅变法虽然不是战国时期第一个变法,但无疑却是最成功的的一个,同时期其他国家也有很多变法,让国家强大的也不在少数,但是都没有商鞅变法更为彻底。只是商鞅变法毕竟是触动了原本秦国贵族们的利益,秦孝公还在的时候,没人敢动商鞅,秦孝公一死,商鞅就实在是逃不掉了。而且他也算是死在了自己的变法手上的,最终被五马分尸,实在是令人感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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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    名 商鞅 出生地 卫国(在今河南省)
别    名 卫鞅、公孙鞅、商君 出生日期 约公元前395年
所处时代 战国时期(卫国→魏国→秦国) 逝世日期 公元前 338年
民族族群 华夏 主要作品 《商君书》、《秦律》
    主要成就 推行商鞅变法,率领秦军收复河西

 

 

人物生平

早年生活

商鞅出身于卫国公族,有学者以此推测他是卫国国都帝丘之人,但该地对应的现今地名仍存争议,主要有安阳市内黄县和濮阳市濮阳县两类说法。

商鞅年轻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,受李悝、吴起的影响很大。他向尸佼学习杂家学说,后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。公叔痤病重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,说:“商鞅年轻有才,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”,又对魏惠王说:“主公如果不用商鞅,一定要杀掉他,不要让他投奔别国。”魏惠王认为公叔痤已经病入膏肓,语无伦次,于是皆不采纳。公叔痤转而让商鞅赶紧离开魏国,商鞅明白魏惠王不采纳公叔痤用他之言,也不会采纳杀他之言,所以并没有立即离开魏国。

酝酿变法

公元前359年,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,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,所以犹豫不决。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。

旧贵族代表甘龙、杜挚起来反对变法。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,功不十不易器。“法古无过,循礼无邪。”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:“前世不同教,何古之法?帝王不相复,何礼之循?”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。汤、武之王也,不循古而兴;殷夏之灭也,不易礼而亡。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,循礼者未足多是也。”从而主张“当时而立法,因事而制礼”(语出《商君书·更法篇》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)。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“法古”“循礼”的复古主张,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。

施展变法

颁布垦草令

变法之争结束后,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《垦草令》,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。其主要内容有:刺激农业生产、抑制商业发展、重塑社会价值观,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、削弱贵族、官吏的特权,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、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。

第一次变法

《垦草令》在秦国成功实施后,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,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。其主要内容有: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、明令军法奖励军功、废除世卿世禄制度、建立二十等爵制、严惩私斗、奖励耕织重农抑商、改法为律制定秦律、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。

第二次变法

咸阳(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)位于关中平原中部,北依高原,南临渭河,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,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。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,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,按照鲁国、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,营造新都,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(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)迁至咸阳,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。其主要内容有:开阡陌封疆,废井田,制辕田,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、推行县制、初为赋、统一度量衡、燔诗书而明法令,塞私门之请,禁游宦之民、执行分户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等改革方略。

兵败被杀

公元前338年,秦孝公去世,太子驷即位,即秦惠王。

商鞅变法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,“奖励耕战,实行军功爵制”为平民进入上层打通了通道,使秦国欣欣向荣,日益强大。但却打破了延续几百年的贵族的世袭制,因此得罪了贵族势力。商鞅在秦孝公病重期间,独揽军政大权,使秦国内部权力斗争激化。

因此,在秦孝公死后,公子虔等贵族势力便罗织罪名,诬其谋反。秦惠文王下令追捕。商鞅逃亡至边关,欲宿客舍,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,见他未带凭证,告以商君之法,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。商鞅想到魏国去,但魏国因他曾骗擒公子卬,拒绝他入境。

商鞅回秦后被迫潜回封邑商於,发动邑兵攻打郑县(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(华县))。秦惠文君派兵征伐,结果商鞅在彤地(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(原华县)西南)失败战死。其尸身被带回咸阳,处以车裂后示众。秦惠文君同时下令诛灭商鞅全家。

商鞅虽然被害,但新法并未被废除。

人物影响

法家思想

商鞅在变法之争时提到的“圣人苟可以强国,不法其故;苟可以利民,不循其礼”就成为了秦国政治的指导原则,使秦国领先于山东六国。其次,商鞅执法不避权贵、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坚决贯彻了法家的这一主张。最后,法家还有一个共性就是,商鞅一样抱着法家“明法”的态度和精神来推行政治改革,让百姓知晓法律。

独立思想

商鞅独立的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。首先,商鞅主张全农的经济政策,为此他颁布了《垦草令》,制定出二十种重农和开垦荒地的办法。一方面直接或间接的刺激农业发展,一方面打压工商业。其次,商鞅主张重刑厚赏。商鞅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畏罪的,只要重刑厚赏,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,使国家安定。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严酷的刑法治理人民,一方面重赏立信。第三,商鞅主张重战尚武,具有军国主义思想。最后,商鞅主张国家应统一民众的心智,制定统一的制度,实现统一的目标。

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后经过发展逐渐形成一门学派,名为商学派。商学派经过建立、开拓、发展、定型和后劲五个阶段,配合秦的历史,逐渐成为主宰秦国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。

个人作品

《汉书·艺文志》在法家论著中记载商鞅著有《商君》29篇,兵家权谋论著中著有《公孙鞅》27篇。其中《公孙鞅》已失传,现存的《商君书》共有24篇,其中第16篇刑约和第21篇御盗内容已失传。

《商君书》又称《商子》,是由商鞅的言行和思想及法家后学著作汇编而成,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品之一。书中主张依法治国、重农抑商、重战尚武、重刑轻赏,贬斥儒家学说、纵横家及游侠。

此外,《汉书·艺文志》在农家论著中记载有《神农》二十篇,颜师古引刘向的《七略·别录》认为此书疑为李悝和商鞅所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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